证券之星消息,8月9日,安信恒鑫增强债券A最新单位净值为1.0312元,累计净值为1.0312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0%。历史数据显示该基金近1个月下跌1.12%,近3个月下跌1.05%,近6个月上涨2.36%,近1年上涨1.6%。该基金近6个月的累计收益率走势如下图:
None安信恒鑫增强债券A为债券型-混合二级基金,根据最新一期基金季报显示,该基金资产配置:股票占净值比19.53%,债券占净值比108.04%,现金占净值比1.22%。基金十大重仓股如下:
《规定》第二条采取区分对待的原则,即对于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分别针对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在注册资本限期实缴方面实行不同的规则。首先,对于有限公司,采取非常宽松的“3+5”过渡期规则,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未超过5年的,无需调整;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其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则采取“3年实缴制”的规则,要求股份公司发起人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此与新公司法对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所采资本制度的差异性保持一致,同时,特别考量了我国目前剩余出资期限超过5年的公司大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现实,而且,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自成立之日起5年之内缴足认缴的出资。“过渡期规定”设置3年过渡期,加上5年实缴期,采取了非常宽松的实施政策。
新公司法第266条第2款规定,“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针对该条款,有学者认为其与法律溯及力理论存在冲突。按照其意见,存量公司系按照公司设立时有效的公司法所设立的,存量公司的存续也是合法的,按照法律无溯及力的理论,不能要求存量公司遵守新公司法关于新设公司注册资本及投资者缴纳出资的规定,否则,会导致存量公司投资者投资目的的落空。
该基金的基金经理为张翼飞,张翼飞于2022年7月7日起任职本基金基金经理,任职期间累计回报3.02%。期间重仓股调仓次数共有13次,其中盈利次数为6次,胜率为46.15%。(重仓股调仓收益率按重仓股调入调出当季的季度均价估算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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